刑事拘留会到期吗

解析:
刑事拘留乃是有一定期限之法律程序。通常状况下,公安部门若决定对已予拘留者进行逮捕,则应于该拘留行动发生之后的三日之内,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以请求审核批准。但在某些例外情形中,公安部门可以将此审核批准的时限适度地予以延长,最多可达一日至四日之久。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、多次连续犯事以及组成团伙犯罪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,公安部门在请求查办批准的时间上,还可以再次予以适度延长,最长达三十日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,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
【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】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在特殊情况下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。
对于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。
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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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们平时说的那个“拘留”,其实也有期限的哦。一般来说要是公安局觉得某个被他们抓起来的人得关押起来了,那得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,把这个人交到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捕。当然,有时候事情可能会有点复杂,比如有些人是流窜犯、多次作案或者跟别人一起团伙作案的嫌疑犯,这时候审查批捕的时间就可以稍微长点,最长可以延长到30天。那么,检察院接收到公安局提请批捕的文件以后,就要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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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留也是有期限哦。通常来说警察们要是觉得某个被他们拘留的人,有必要把他关起来的话,应该在拘留满了三天以后,就得赶紧去告诉人民检察院他们的想法。但是,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,也许他们上报批准能够推迟一天到四天这个时间段。如果这个人是个流窜犯、经常犯罪、还跟别人一起干坏事的话,那警察们上报批准的时间就可能会被延长到整整三十天哦。
然后,人民检察院那边也不能闲着,他们要在接到警察们的申请逮捕书之后的七天之内,做出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作者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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